两会,残疾人最关心的8件事有结果了
浏览量:1187 发布时间:2018-03-13 17: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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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两会,委员们就残疾人最关心的8件事,纷纷提出自己的议案。

      议案包括残疾人营运出租车合法化、提前退休、火车票半价、提高两项补贴标准、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给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优化低保政策、设立无障碍日等。

      来一起看看代表们的提案吧!

1
政协委员张丽莉

保障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运营的权利


      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与地铁站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张丽莉表示,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建议交通运输部以《意见》提出的“最后一公里”短途运营为政策突破口,加快调研研讨,尽快制定实施相关专项政策措施。

      张丽莉说,国内一些地方根据需求和实际,对残疾人从事出租车运营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2010年11月,内蒙古赤峰市开创了全国先例,允许近200名残疾人从事出租车运营。2014年云南曲靖市专门制定了残疾人参与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办法,城管执法部门组建了曲靖市麒麟区出租汽车管理服务公司,为60名下肢残疾人核发了运营指标。2016年新疆自治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的实施意见》允许各地探索残疾人从事出租车运营,提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合法运营手续,按当地出租车总数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出租车投入运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允许残疾人从事网约车运营。

      为此,张丽莉认为,放开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运营行政许可,修订《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细化出台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参与运营的具体管理办法,包括残疾人准入条件、准入原则、准入数量或比例、短距离运输服务范围界定、残疾人从事网约车服务等内容;

      研究将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运营纳入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建立残疾人参与出租运营的长效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总结、推广新疆、云南曲靖等地的经验做法,保障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运营的权利。

2
人大代表刘德辉

建议残疾人提前退休


      刘德辉认为,残疾群体到了一定年龄,虽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工作体能已经无法与身体正常的人相提并论。他说,特别是个人参保的残疾人员,他们大多是难找到稳定工作,主要靠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而这些工作大部分待遇低,随着年龄变大、人变老,他们连灵活就业形式的工作也难找到,不少人生活困难。

      刘德辉建议,建议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职工退休年龄为男55岁、女50岁。同时,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时,在考虑整体延迟退休年龄的情况下,有少部分群体如残疾人,不延迟甚至提前退休年龄。实现退休年龄有延迟、有不变、甚至可以有提前,不搞一刀切。

3
人大代表余雪琴

给残疾人火车票半价优惠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余雪琴为残疾人群体发声。余雪琴在多次调研走访中发现,残疾人的交通费尤其高。她建议实行残疾人火车票半价优惠的政策,以降低残疾人的生活成本”。

4
政协委员杜明燕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最大的压力不仅仅是心灵上的自卑,更是来自成年后社会的不认可和不接受,很难就业。

      同时,与一般健全人家庭相比,残疾人家庭承担着治疗、康复和护理等特殊、长期的刚性支出,在同样收入水平下,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生活要困难得多,特别是残疾程度较重、需要护理人员的,生活更加艰难。”

      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表示,目前,每月80元的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额已无法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所需。

      为此,杜明燕委员提出如下建议:

      加大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额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残疾人补贴的发放金额;

      在残疾人购买日常必备的辅助器具时,国家财政能够给予一定比例的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把更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扩大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覆盖面。
......


5
人大代表雷冬竹

啃下因病致贫返贫这块“硬骨头”

      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显示:2015年,因病致贫的占到44.1%;2016年,因病致贫的比例为44%。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这个比例会越来越高。 “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是许多农村群众面临大病时的真实写照,疾病已成为横亘在脱贫路上最大的“拦路虎”。

      由果溯因,要啃下因病致贫返贫这块“硬骨头”, 我建议:关口前移、预防先行,把贫困户病后被动医疗救治转变为发病前主动预防保健,做到“生而优、不生病、少生病”,提高贫困百姓健康水平,彻底斩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

      近年来,我国在脱贫攻坚中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存在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她建议:

      第一,疾病预防,源头是关键,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投入,全民普筛,遏制新贫困人口出现。

      第二,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开展“生、老、病”健康干预,拔掉病根,斩断穷根。以县为单位精准排查摸底,做好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整合民政、卫生计生、城乡医保、大病保险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档案。走村进户对贫困人口健康状况、生育状况、慢病等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生、老、病”健康干预。

      第三,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开展环境整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普及正确的卫生和防病常识,使其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实现“不生病、少生病”。

6
人大代表孙建博

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安排就业岗位

      目前中国残疾人数量有8500万人,其中超过一成的人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却未能实现就业。这一群体如何实现人生价值价值引起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孙建博认为,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对于实现残疾人的人生价值,促进社会进步都有着积极意义。残疾人如果不能就业,其政治权利、生存权利等都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劳动就业是残疾人自食其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主渠道,也是每一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最大愿望。

      《意见》指出,残疾人既有给社会带来负担的一面,更有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一面。在倡导文明、追求和谐的今天,不能把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包袱拒之门外,而应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应与健全人一样共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广大残疾人都希望通过就业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不愿成为社会的负担,期待着自食其力,为国家、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因此,孙建博建议,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通过有效的方式,增加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

      制定完善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的保障机制,由政府牵头,协同各职能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7
政协委员张丽莉

优化低保制度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张丽莉被称为”最美教师“,2012年5月8日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为救学生而受重伤,致使双腿截肢。

      在《优化低保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案里,她写道:“去年我国全年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2.1万名,城乡残疾人在业比例为49.6%。总体上看,残疾人就业率偏低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而部分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意愿低则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她表示,低保制度对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部分残疾人加入劳动力市场的意愿。

      在她来看,如果是自主创业的话,除了国家通过立法给予残疾人享受到的减免残疾人所得税以外,暂时还没有其他相关的政策能够对残疾人的就业产生更大的激励作用。而一旦残疾人自主创业,有了营业执照,那整个家庭的低保就会随之取消,而在创业的最初阶段,其收入水平往往是不稳定的,很可能低于整个家庭的低保金额。

      再者,现有的低保政策规定,由企业办理了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同样不能享有低保。而一些重大的相关政策优惠,如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的优惠和补贴,又与低保密不可分。因此,便会出现部分获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意愿较低的情况。

      对此,她建议优化低保制度,完善相应的立法以及加强执法监督入手。她还建议民政部门进行相关制度的改进,通过确立一个合适的补偿机制,对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奖励,从而达到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其自力更生创造劳动价值的目的。

      例如,为了增强低保受助者的就业意愿,低保金额的计算方式可以对有工作收入的受助者进行“渐退”的计算:即在就业创业后规定的一段时期内,其所获得的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即创设一个过渡期。通过这种方式,既能让低保金在一段时期内继续保障残疾人的生活,又能有效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


8
政协委员邰丽华

设立全国无障碍日

 

      作为一名残疾人委员,邰丽华今年的提案跟往年一样,在残疾人民生方面有三个提案。其中一个就是建议确立“全国无障碍日”宣传活动。

      邰丽华表示,随着国家各个方面的发展,包括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也有了一个显著的提升,新盖的建筑,包括博物馆、图书馆等都有了无障碍设施的存在,方便了残疾人等群体进入到各个公共场所,参与社会活动。

      但是,邰丽华认为,在无障碍设施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存在,有些无障碍设施看着很美,但实用性有待加强,应该设计得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而要做到这些,除了主管部门,还需要全社会的人无障碍意识的提升。

      所以,邰丽华建议设立“全国无障碍日”,让人们无障碍的意识更加普及、深入,不仅仅是建筑等硬件的无障碍,还要有人与人之间理解、融合等“软件”的无障碍,达到彼此包容、分享、共融,让老幼病残群体充分享受到我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


两会代表和委员的这8项议案,你支持哪一项!

不能让人大代表孤军奋战!!!

欢迎朋友们分享传播这篇文章,来支持人大代表的提案!

每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如果团结一致,就会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8500万残疾人的权益,每个人都应该尽一份力!

感谢你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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